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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前,似乎职工不缴费,其实也在缴费,不过不在职工的工资中体现,职工感觉不到在缴费。

因为形式不同,1993年以前,相当于“税后工资”,拿到手的工资已经扣除(包括养老、医疗等)费用。

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93年成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相当于“税前工资”, 拿到工资后,自己还要交养老、医疗费等。

什么税前工资,税后工资?你真懂意思吗?

将社会保险费误解为一种“税”,这是概念上的根本错误:

税:进入国家一般财政,用于公共支出,无直接对价(你交税不保证未来返还给你,也不具有对价计算公式); 

社会保险费:进入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具有产权属性(个人账户属于你,统筹账户约定未来给付),专款专用、跨期调剂;

你的比喻在时序上也彻底倒置:

1993年前无个人缴费,工资即实得(虽然被财政统收统支压得很低),你比喻成 “税后工资”(已扣除社保)是错的,如果硬要比,应该比作 “无费(税)工资””

1993年后工资条显示“应发-个人社保=实发” ,你比作“税前工资”(到手后还要缴)是错误的,硬要比恰恰是“费(税)后工资”(扣除社保缴纳后实发)。

“税前税后”论是三重混淆的产物——混淆税与费(把社保当税)、混淆扣除与统支(把财政汲取当专项扣款)、混淆时序(把无扣除说成已扣除)。这一比喻的破产,恰恰证明1993年前职工确实没有缴费,否则何须“视同”?

“职工感觉不到在缴费,其实也在缴费”。

1993年前职工“感觉不到”缴费,是因为确实没有缴费机制。即使1951-1969也是企业缴纳3%,个人不缴纳。

1969年后,统负盈亏体制下,企业利润(包括所谓“预留的养老费”)全部上交国家,钱在国库中与其他财政收入混同,并未专项留存。在强制积累政策下,钱用在哪里,有没有效益,完全无从稽考,更无法形成可持续的养老储备。

城镇低工资也并非仅仅因为“扣了养老钱”,有很大部分源于工农业剪刀差,通过压低农产品价格补贴工业,间接压低了工业成本与工资水平。

如果 1993 年前真的“已经缴费”,为何不叫“确认缴费”或“延续缴费”,而叫“视同缴费”? “视同”的含义:指实际未发生,但按已发生对待。为何1993年后不直接折算为“视同账户余额”,而只认“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本无资金可折算,只能虚构年限。

如果真像你说的“一直在缴费”,为何改革初期从1951年的3%(这还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疗养院建设等),到86年飙升到25.5%的超高费率(甚至高于现在的 24%)?唯一的解释是:此前几十年完全没积累,必须突击补课。 1986 年之后正值国企改革初期,大量企业效益低下、濒临破产,这个 25.5%的费率多数企业无法足额缴纳,形成大量挂空账、欠缴费。这些空账最终通过 1993 年后的高费率和财政补贴勉强填补。1993 年后的“视同缴费”,实质是让新一代缴费者通过高费率,为老一代“视同缴费”支付养老金。如果老一代真的“已经缴过”,这种代际转移支付就毫无必要。

你再次把“事后补救的补课费甚至纸面文件”歪曲为“事前已缴费的证据”,事实是:1951–1969:企业缴 3%给工会,职工不缴,且 1969 年已停止; 1969–1993:无缴费、无积累、无统筹,企业各自实报实销; 1993 年后:为填补前 44 年的空账,不得不设立“视同缴费”概念,并通过 24%的高费率向后来劳动者转嫁历史欠账。

若按你“感觉不到=已经缴纳”的逻辑,农民才是超级缴费者

公粮:农民每年无偿上缴产量的15–20%,这是“感觉不到”的实物税;

剪刀差: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抽取资金约6000-8000亿元(相当于78年工业固定资产总额),这是农民“感觉不到”的巨额缴费;

无偿/低偿劳役:按当时劳动力价值折算,“感觉不到”缴纳了成千上万亿劳动价值。

按你逻辑: 农民不仅“感觉不到在缴费”,而且实际缴纳了比职工多的社会积累,为何至今没有“视同缴费”的养老金?如果职工的“感觉不到”算缴费,农民的“感觉不到”算不算?如果不算,为何职工的“感觉不到”偏偏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