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现将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6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026年普通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保育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各区(市)教体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区(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已完成备案的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可同步发布,未完成备案的托班待备案完成后发布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小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进行。全市幼儿园托班报名原则上在小班招生结束后开展。

2.报名方式。各区(市)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招生报名网上办理。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采用其他方式录取的,各区(市)应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平日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4.市内三区报名录取安排。

幼儿园小班第一次招生。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0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11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小班第二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五)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5日(星期一)至6月17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18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托班招生。6月22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25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符合各区(市)统一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全市幼儿园统一开学时间为9月1日(星期二),在此之前可以本着家长自愿原则,组织新生开展适应性、过渡性保育教育活动,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前一个月。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各区(市)要科学制定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方案,合理划定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确保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都有机会选择普惠性幼儿园。各区(市)要在招生方案中明确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录取规则,推进划片招生科学化、人性化,根据需求不断优化学位布局和结构,积极满足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需求。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统筹控制招生规模

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合格率。幼儿园扩大招生班数或班额,需提前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四)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学位供给情况,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小班招生后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公办幼儿园“应招尽招”2-3岁幼儿。托班招生应在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进社区等形式提高宣传针对性。

(五)大力优化招生报名服务

各区(市)要积极完善“爱山东”APP幼儿园招生网上办理平台,将托班统一招生纳入“一网通办”,提高报名、录取网上办理率。要及时发布招生网上办理平台使用指南,方便幼儿家长使用。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

(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

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或托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七)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各区(市)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本校整体招生安排,做好学前部(班)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八)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区(市)招生方案应在5月6日(星期三)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各区(市)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招生报名网上办理平台及随机派位管理。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九)加强学籍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学前儿童学籍管理要求,幼儿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其有效身份证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并在开学后规定时间内建立学籍档案。

2026年幼儿园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发布,具体什么时候报名录取?

2026年青岛市普通幼儿园招生信息将在2026年5月8日发布,各区市教体局会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本区市招生政策,全市幼儿园也会通过园所官网、公众号、园区张贴等方式发布招生简章,已备案的托班招生简章同步发布,未备案的待备案完成后公布,各位家长届时可以密切关注,避免因信息差耽误报名。

2026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全市幼儿园小班报名和录取原则上在6月8日至6月18日进行,幼儿园托班报名原则上在小班招生结束后开展。这样安排能够优先保障小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再科学统筹托班学位。

今年我们明确了全市幼儿园统一开学时间为9月1日,幼儿园在此之前可以本着家长自愿原则,组织新生开展适应性、过渡性保育教育活动,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前一个月。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报名幼儿园。

今年的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吗?

今年幼儿园小班招生政策与往年基本保持一致,在托班方面,我们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要求在小班招生后有空余活动室的公办幼儿园“应招尽招”2-3岁幼儿。全市幼儿园托班招生政策核心内容有三点:一是明确招生对象。2026年普通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保育教育能力的幼儿。二是规范招生简章发布及报名时间。已完成备案的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可与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同步发布,未完成备案的托班待备案完成后发布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托班报名原则上在小班招生结束后开展。三是优化报名服务。将托班统一招生纳入“一网通办”,实行报名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意向的家长可咨询幼儿园报名。

录取是不是先报先得?多孩家庭有什么政策支持?

幼儿园招生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各幼儿园均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保障招生公平。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会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针对多胞胎家庭,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时,可自主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此外,幼儿园平日如有空余学位,会实行随补随招。

为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难题,今年继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多孩同时可在同一幼儿园入园,幼儿参加小班或托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该政策能让多孩在同一园所就读,方便家长同步照顾孩子的入园、离园及日常起居。

今年在优化幼儿入园服务上,有哪些贴心举措?

今年幼儿园招生继续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小班、托班均纳入“爱山东”APP幼儿园招生“一网通办”平台,减少家长线下跑腿、排队的麻烦,实现手机一分钟完成报名。针对部分家长担心的网上操作不熟练、使用不方便等问题,各区市教育部门会发布网上办理使用指南,也会安排专人线下协助办理,同时公布官方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的各类疑问,确保所有家庭都能顺利完成报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