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皖新闻相关报道,最近,众多知名配音演员纷纷公开发文,要求各方停止侵权行为。记者梳理发现,随着AI技术的发展,近年来,配音演员因声音遭AI侵权公开发声并不少见。
比如,在2024年,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宣判,原告配音演员获赔25万元。
相关报道链接:《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该案律师3月16日向记者表示,这两年,此类声音侵权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短剧平台是侵权“重灾区”,建议配音演员合同中加上“禁止授权AI使用”相关条款。
除此之外,3月13日到3月15日这几天,知名配音演员史泽鲲、演员张磊,配音公司729声工场旗下20多位配音演员,都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声,要求停止AI侵权。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制作、使用、公开他人声音,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后的声音,一般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众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则该声音属于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相雨认为,自2024年的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判决近两年后,类似的案件并未变少,甚至有增多的趋势,目前,他已代理了几十起这类案件。任相雨称,这些案件大多是通过调解和谈判的方式去解决。
任相雨提到,网络短剧平台目前是“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的重灾区,众多侵权方存在“装死”的心态。
“只要当事人没有找到我,这个东西我就一直用,当事人若是找到我,我就用一个比较合适的成本来解决这个问题。”
并且,由于侵权认定难、赔偿金额少、惩罚力度小,虽然他代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拿到了赔偿,但对侵权方的威慑力度并不大。
任相雨建议,为避免法律风险,相关AI平台或机构,要重视公司的注意义务,在拿到供应商提交的AI声音素材和合同后,应主动与配音演员核实是否有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