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红楼梦》的“检阅”和“披阅”
徐立平
原创
一、《石头记》是完璧
“检”,是指古书用竹木简来做,书成后,用皮条或丝绳捆束,绳结处封泥,泥上加印,称为检。
“检阅”一词,有两种义项:一种是“查阅”。另一种是“官名”。
《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空空道人)“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既然是检阅,那此时的《石头记》,已经是“以竹木简为之,书成,以皮条或丝绳捆束,绳结处封泥,泥上加印”的“检”的状态。
注意,“检”的状态,是专门针对“书成”而言的。对于没有完成的书,是不可能走到“以皮条或丝绳捆束,绳结处封泥,泥上加印”的这么一种“检”的状态的。换句话说,此时的《石头记》,是完全处于“书成”的状态,即《石头记》是业已写完的状态。据此,可以肯定的是,《石头记》已经是完璧,不存在书未完成的情况。
二、《石头记》、《情僧录》的涵义
《石头记》的“记”,有“典籍”之义。说明《石头记》可以是一部“典籍”。《情僧录》的“录”,有“簿籍”之义,也是“史籍志书类”的一种文体。说明《情僧录》可以是一部“簿籍”性质的史籍。从这个意义上讲,《情僧录》就是一部史书。除此之外,《情僧录》可以看成是“上天赐予帝王的符命文书。”----“符命文书”之类的这一点,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仙道体系一脉相承,与访道求仙的空空道人(情僧)的书中意象十分契合。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对空空道人(情僧)的设定,是一位“帝王级的人物”。
还有意味深长的一点,《情僧录》可以看成是“省察并记录(囚犯的罪状)”的簿籍”。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结合文中的“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此处的旨,可以作圣旨讲。像汉武帝《轮台罪己诏》、唐德宗《奉天罪己大赦诏》、宋徽宗《宣和七年罪己诏》、崇祯帝(明思宗)多次《罪己诏》等,均可看作是伤时骂世的圣旨,且均有史书记载。这样看来,作者虽说写的是“亦非伤时骂世之旨”,表面上好像没有真正当成是《罪己诏》,但作者胸中“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这个“集”,甲戌本为:“记”。窃以为,“记”更好,正好与《石头记》的“记”,相呼应。),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么一大段自白,恰似作者的《罪己诏》;另一方面,此处的“录”,可以看成是“虑囚”的“虑”。“虑囚”是中国古代由君主或上级官吏向囚犯讯察决狱情况,以纠正冤假错案的一种制度。这个制度,从汉朝到宋朝一直延续。到了明朝、清朝时期,被朝审、秋审制度所取代。
因此说,《石头记》(《情僧录》)既是作者的《罪己诏》,又是作者在某件大事之后痛定思痛,纠正书中人物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的冤假错案的一种表达方式。
三、“检阅”是官职名称
上面刚说过,“检阅”一词,有两种义项:一种是“查阅”。另一种是“官名”。
“检阅”这种官职,早在宋朝就有设置,属史官类,掌点校书籍。明清两朝沿袭。明朝属翰林院,从九品。清朝在文渊阁,以科甲出身的内阁中书兼充,掌文渊阁藏书的点检事。金代国史院置为属官,参与纂修、著述等事。元朝翰林兼国史院沿置。
宋朝以降,包括元、明、清诸朝在内,都曾设立过一个名叫“检阅”的官职。“检阅”是史官。
“检阅”这种史官,是点校书籍的。《红楼梦》书中说,空空道人“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大家注意看空空道人这个动作:空空道人有权对《石头记》这部书,进行书籍点校工作,并且又再次把《石头记》点校了一遍。再次检阅《石头记》的意思,意味着之前是已经对《石头记》进行检阅过的。大家回味一下这个动作,是不是能够想象空空道人像个史官一样,在对《石头记》进行点校工作。而之前对《石头记》的检阅工作,正是这个史官日常的本职工作。
的确如此,这个访道求仙的空空道人,作者给予他的人物设定,也就是其真实身份,前面刚论述过,是一位“帝王级的人物”。如今,又赋予这位“帝王级的人物”以类似于“检阅”这种史官的重任。“检阅史官”空空道人对《石头记》做过点校工作。
再接着看原著原文,《石头记》中:“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非伤时骂世之旨……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这么一段话,的确像史书记载所采用的语言方式。
“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是史书对人对事予以臧否。
至于“伤时骂世之旨”,此处的旨,可以作圣旨讲。像汉武帝《轮台罪己诏》、唐德宗《奉天罪己大赦诏》、宋徽宗《宣和七年罪己诏》、崇祯帝(明思宗)多次《罪己诏》等,均可看作是伤时骂世的圣旨,且均有史书记载。
而“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等用语,更是史书题中应有之义。
四、《石头记》的两种形态
从上面叙述可知,空空道人检阅《石头记》时,《石头记》是业已写完的完璧。空空道人做的只是点校书籍的工作,说明在这之前,已经有人写完了《石头记》。
我们再回顾一下,空空道人再次检阅完《石头记》后,“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原文的叙述,已经非常明白。空空道人在检阅完《石头记》,且判断《石头记》“毫不干涉时世”之后,就从头至尾把《石头记》抄录了一遍,以“问世传奇”。这个“从头至尾抄录”的《石头记》,是经过空空道人检阅(点校)过的。至此,《石头记》有两种形态:
一种形态是,被空空道人检阅、抄录的对象----《石头记》。是类似于抄本底本的《石头记》,只不过这个《石头记》,是刻在石头上的,姑且称之为“石头刻本《石头记》”;
另外一种形态是,空空道人抄录完之后的《石头记》。这个《石头记》,姑且称为“抄本《石头记》”。“抄本《石头记》”,不论是用纸、绢帛或竹简之类的哪种介质抄写的,有一点可以确定,一定是便于携带的(不像刻在石头上,不易携带)。否则,也不会有“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一说。
五、“抄本《情僧录》”是完璧
在得到“抄本《石头记》”、并“问世传奇”过程中,空空道人又做了两件关于“改名”的事。一是空空道人将自己改名叫情僧,二是将“抄本《石头记》”改名叫《情僧录》。到这一步便可知,《情僧录》并不是情僧(空空道人)写的,《情僧录》仅仅是情僧(空空道人)将“抄本《石头记》”改了名,叫《情僧录》而已。姑且把这个由“抄本《石头记》”改名的《情僧录》,叫做“抄本《情僧录》”。“抄本《石头记》”是“从头至尾抄录”的,是完璧。同样的,“抄本《情僧录》”也是已经写完的,是完璧。
六、关于题名
“题名”,就是题写名字之义。是为了留下纪念,或者表示表扬,而把名字写上。
题名的做法,始于唐代科举。唐朝神龙年间,新及第的进士在杏园宴后,常聚集在长安城慈恩寺大雁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个善于书法的人来题写。如果这些人中,日后有成为将相的,则改用朱色书写。后人因而纷纷效仿。到了宋朝,在国子监树立一块石碑,开始在石碑上题名。之后的元、明、清各朝,都沿袭这种做法。进士及第后题名的碑石,叫进士题名碑。
宋朝以降,题名在石碑上,这种做法,类似于《水浒传》中的英雄榜。《水浒传》第七十一回“梁山泊英雄排座次”,梁山好汉从地下挖出一个石碣。这个石碣,就是一块圆顶的石碑。石碣前面书有三十六天罡的名字和诨名,石碣背面书有七十二地煞的名字和诨名。石碣前面和背面的英雄座次榜,即是题名榜。
《脂砚斋甲戌抄阅重评石头记》(以下简称甲戌本)书中有个“凡例”,说“是书题名极多”。甲戌本对于“抄本《情僧录》”的流传过程,书中是这样介绍的:“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也就是说,“抄本《情僧录》”先流转到吴玉峰手上,吴玉峰将“抄本《情僧录》”题名为《红楼梦》。吴玉峰只是在“抄本《情僧录》”上题名《红楼梦》,并未做“增删、修改”之类等工作。之后,“抄本《情僧录》”再流转到东鲁孔梅溪手上,东鲁孔梅溪将“抄本《情僧录》”题名为《风月宝鉴》。同样的,东鲁孔梅溪只是在“抄本《情僧录》”上题名《风月宝鉴》,也未做“增删、修改”之类等工作。
七、是披阅,不是批阅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从《红楼梦》这段原文可知,东鲁孔梅溪之后,“抄本《情僧录》”又流转到曹雪芹手中。现在要注意一个词语----“披阅”。切记,是“披阅”,不是“批阅”。
“披阅”与“批阅”,这两个词语,念起来很像,但这两个词语的词义,存在很大的不同。平时,大家习惯于把“披阅”当成是“批阅”,常常将“披阅”与“批阅”相混淆。其实,“披阅”只是“浏览或阅读”之义。说白了,“披阅”只是单纯地浏览、单纯地阅读而已,无“批改、增添、删减”之义。而“批阅”才有“评定、审定”之义。
现在重点来了:“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的意思就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将“抄本《情僧录》”浏览或阅读(即“披阅”)了十载。讲白了就是,曹雪芹花了十年时间在悼红轩中阅读“抄本《情僧录》”。
《红楼梦》书中还有一处提到了“披阅”。《红楼梦》第一一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中,提到“皇上一一的披阅”。当然,这个“披阅”,指的是皇上在浏览或阅读由知贡举呈奏的考中的试卷,而不是知贡举奏请皇上来增删或批改考中的试卷。
“增删五次”的意思就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还做了五次“增添和删减”部分文字的工作。至于具体增添了多少文字,删除了多少文字,由于书中没写,则不得而知。尽管如此,既然是增删,那书的主体,必然还是“抄本《情僧录》”。这就有点像现如今的书籍编辑一般,“增添、删减”的内容一定不会太多。如“增添、删减”太多的话,很有可能就成了另外一部书了。而且,如“增添、删减”太多的话,那也不叫增、删,而应该叫写作了。
“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的意思就是:因为“抄本《情僧录》”没有目录和章回,故曹雪芹又给“抄本《情僧录》”纂成了目录,分出了章回,并在“抄本《情僧录》”上予以题名为《金陵十二钗》。
从这个角度看,曹雪芹在浏览或阅读“抄本《情僧录》”的十年期间,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方面对“抄本《情僧录》”进行文字的增添和文字的删减工作,总共做了五次;
另一方面是为“抄本《情僧录》”编撰目录,分出章回;
第三方面是又在“抄本《情僧录》”上题名为《金陵十二钗》。并且还题了一首五言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三个方面的工作,非常像如今的书籍编辑工作。
八、《红楼梦》是全璧
从甲戌本可知,“抄本《情僧录》”流转到吴玉峰手上后,吴玉峰只是将“抄本《情僧录》”题名为《红楼梦》,并未对“抄本《情僧录》”进行改名,同时,也没有做增删之类的校对工作。那此时的《红楼梦》,只是“抄本《情僧录》”上的题名而已,并不是指在“抄本《情僧录》”之外的另一部书。也就是说,《红楼梦》只是题写的一个书名,这部书本质上还是“抄本《情僧录》”。
甲戌本还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如此一来,《石头记》兜了一圈,一个改名《情僧录》,三个题名《红楼梦》、《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到最后仍然又回到了第一个书名----《石头记》。
结合甲戌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红楼梦〉旨义》中“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说法,“是书题名极多”,这个“极多”,当然包括《红楼梦》这个题名!也即是说,除《石头记》书名外,该书还有这么几个题名:《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从“《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这一句分析,《红楼梦》既是《石头记》众多题名中的一个,也是对书名和其它几个题名的总括,是个总的代号。
现在要问一句,那《红楼梦》是否写完了呢?《红楼梦》只是题写的一个书名,这部书本质上还是“抄本《情僧录》”,本质上还是“抄本《石头记》”。“抄本《石头记》”已经是全璧了,那《红楼梦》当然是写完了的,是全璧了。
九、《红楼梦》的作者
关于《石头记》的作者,至此已经很明确。空空道人是“检阅官”,是“史官”,空空道人亲自来检阅《石头记》,故空空道人不是作者。空空道人后来改名情僧,情僧对《石头记》进行了改名,但情僧也不是作者。情僧之后的吴玉峰、东鲁孔梅溪,都是题名者,也不是作者。曹雪芹做了增删工作,并且“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还题名为《金陵十二钗》”,但也不是作者。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红楼梦〉旨义》中说,“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按此说法,取名《石头记》,是作者打的一个比方:作者把自己呕心沥血完成的作品,比作是懵懂的“石头”所记。此处的《石头记》,即是刻本《石头记》。
这个“石头”,就是“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有着“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的石头。
再结合之前的《红楼字词•自经》篇、《红楼字词•陈迹》篇,这个“石头”,是一位有着“陈迹”且“自缢”的“先王”。至此,《石头记》真正的作者,已经水落石出,他就是一位有着“陈迹”且“自缢”的“先王”!
前面说过,《红楼梦》既是《石头记》众多题名中的一个,也是对书名和其它几个题名的总括,是个总的代号。因此,《红楼梦》的作者,同样是一位有着“陈迹”且“自缢”的“先王”!
十、字词注
(1)检:古书以竹木简为之,书成,以皮条或丝绳捆束,绳结处封泥,泥上加印,称为检。
(2)检阅:
①查阅。
②官名。宋代设置,属史官类,掌点校书籍。明清沿袭。明属翰林院,从九品。清在文渊阁,以科甲出身的内阁中书兼充,掌文渊阁藏书的点检事。金代国史院置为属官,参与纂修、著述等事。元翰林兼国史院沿置。
(3)题:写上,签署。如题诗;题字。唐•张籍《送元八》:“旧游重到独题名”。唐•许浑《秋日行次关西》:“题字满河桥”。《儒林外史》第一回:“都题了诗在上面”。
(4)题名:
①始于唐代科举。神龙时期,新及第进士杏园宴后,集中在长安慈恩寺大雁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善书的题写。若他日有成为将相的,则改用朱色书写。后人因而仿效。宋代题名开始立碑在国子监,元、明、清均沿用。
②题记姓名。古人为纪念科场登录、旅游行程等,在石碑或壁柱上题记姓名。唐•张籍《送元八》:“旧游重到独题名”。《新唐书•选举志上》:“又有曲江会、题名席。”
③题目的名称。
(5)题名会:唐代进士试中,称同年,列书姓名于慈恩寺塔,叫题名会。见唐•李肇国《史补下》。
(6)题名录:即登科录。亦称题名登科录。科举时代记录登第者的名册。始于唐代的登科记,宋以后称登科录。
(7)披:翻阅。唐•韩愈《进学解》:“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南朝《梁书•张率传》:“考帝文而率通,披皇图以大观”。
(8)披阅:浏览;阅读。《旧唐书•段成式传》:“秘阁书籍,披阅皆遍。”
(9)披览:翻阅图书或文章。也作“披阅”。汉•陈琳《答东阿王牋》:“并示《龟赋》,披览粲然。”
(10)批:评定、审定。评判。如批改。
(11)记:典籍。《吕氏春秋•务本》:“尝试观上古记”。《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12)录:
①文体名(史籍志书类)。唐•刘知几《史通•书志》:“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
②通“箓”,古称上天赐予帝王的符命文书。《文选•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朕秉箓御天”。李周翰注:“秉,执也,箓,符也。天子受命执之,以御制天下也”。
③省察并记录(囚犯的罪状)。《集韵•御韵》:“录,宽省也”。吴晗《朱元璋传》:“还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
④簿籍。《周礼•天官•职币》:“皆辨其物而奠其录”。郑玄注:“定其录籍”。如:备忘录。